□晚報記者 王珝太平洋房屋滕芙勤 報道
  瑪花纖體的“關店風波”仍在持續發酵,記者昨天調查發現,瑪花在滬9家門店中,僅三家仍在營業,其中一家將於今起停業。對於消費者能否退款,有門店工作人員稱,顧客可提交退款申請,門店負責向總部遞交材料,至於能否退款、何時退款,目前尚不可知。市消保委昨透露,計劃將預付卡發卡、用卡等方面的規定列入今年新修訂的《上海市消費者保護條關鍵字例》,儘快通過完善立法,保護消費者權益。
  【調查】
  資料不互通 會員轉店消澎湖民宿費遇阻
  昨天下午3點,記者來到位於中山公園龍之夢購物中心內的瑪燒烤花纖體,門店處於正常營業狀態,無關門跡象。店門口約有兩三名顧客前來詢問退款事宜。
  中山公園店店長 Joanna票貼 說:“今天有很多顧客都是從其他店過來做療程的,比平時業務量增加不少。”對於英籍老闆捲款潛逃的說法,Joanna稱不知情,“現在沒有接到區域經理的任何通知,但供應商已經向我們停止供貨,等這些產品用完,可能就沒辦法再服務了。”她說。
  記者昨天以會員的身份分別緻電瑪花纖體在上海的多家門店,發現目前只有中山公園、時代廣場、莘莊這三家門店還在營業,其餘門店都已關閉,而Joanna也稱,目前僅有這三家門店。對於接下來是否關店,工作人員的回應都不相同。時代廣場店店員稱:“我們聯繫不到老闆,所以就做到今天下午,明天商場物業就來關門了。”莘莊店店員則表示:“我們正常營業,不過在其他門店辦卡的會員沒辦法轉過來,因為資料不能互通,我們看不到。”
  門店稱可向總部遞交退款申請
  對於顧客關心的預付費能否返還的問題,Joanna表示,只要顧客準備好發票、退款申請書及在店里填寫一份退款申請表,他們就會向總部遞交退款申請,“至於錢什麼時候到,會不會到,就不好說了。”
  昨天,在瑪花纖體購買上萬元療程的魏女士在辦理了退款手續後,向記者出示了一份《瑪花纖體健身中心課程協議書》,“我2008年就購買了瑪花一萬八千元的療程,一直沒時間來。這次遞交退款申請後,他們還給了我這份蓋了章的協議書複印件。”在這份協議上,記者看到,瑪花竟規定“顧客向本中心繳付之所有款項均不予退還。”
  事實上,儘管中山公園店工作人員稱能辦理退款手續,記者查詢歷年媒體報道發現,關於瑪花纖體退款難的報道屢見報端,2008年就有媒體報道稱,“瑪花退款需3個月,理由是內部審批、銀行賬期和顧客本身的原因。”而記者昨以會員身份詢問的莘莊店、時代廣場店,店員都表示無法辦理退款,建議消費者投訴至工商或者商委等部門。
  “出售內地業務後沒見過新老闆”
  一家知名品牌店究竟為何一夜倒閉?有內部員工此前向媒體透露,是由於英國老闆攜款潛逃。不過,對此,瑪花纖體華東客服熱線工作人員卻依然稱:“關於瑪花關店老闆外逃的新聞完全不屬實,是幾名員工鬧情緒而故意向媒體鬧事,近期公司會就此事件召開記者會說明情況。”工作人員還表示:“有幾家店是因為租約到期關門的,還有多個門店都在正常營業。”
  公開資料顯示,瑪花纖體是麗研國際集團旗下的纖體品牌,1986年在香港開設第一家纖體中心。2004年4月,瑪花纖體中國內地第一家纖體中心落戶於上海高檔消費區——梅龍鎮廣場,至今已在北京、上海、廣州、深圳、杭州、南京、成都等地開設50家分店。
  2004年,瑪花纖體進入上海,共開設過9家門店,在鼎盛時期平均每家門店會員數多達5000人,購卡金額相當可觀。不過,從今年10月中旬開始,瑪花纖體滬上多家門店就接二連三關閉。梅龍鎮伊勢丹店因租約到期,率先關閉。隨後,聯洋店、五角場店、港匯店、大寧店等多家門店因拖欠房租、水電費等一系列原因被迫歇業。
  昨天下午5點不到,記者來到位於肇嘉浜路均瑤國際大廈29樓的瑪花纖體總部,公司內僅有三名員工,一位人事處工作人員稱:“我們也不知道什麼情況,據說內地業務已經出售,是一家英國公司接手,老闆叫彼得格雷姆,但不知道什麼原因,業務出售後從來沒見過他。”
  根據門店工作人員提供的線索,記者昨日試圖致電瑪花纖體大陸營運總監Amy以及財務總監Adison,不過兩人手機均無人接聽。
  【追問】
  預付卡是否進行過備案?
  瑪花纖體傳出關店老闆出逃的消息後,花費動輒數萬元買卡的消費者“傻了眼”。記者在微博上看到,瑪花纖體(上海)健身有限公司的官方微博下,許多顧客留言要求“退還卡裡的餘額”、“欠款還錢”、“給個關門店的說法”,但官微並未作任何正面回應,最新的更新日期還是11月中旬。
  昨天是事件發生後首個工作日,不少購買了會員卡的消費者向工商和消保委進行投訴。截至昨天下午4時15分,市消保委已受理涉及瑪花纖體的消費者來電52個,瑪花纖體總部註冊地徐匯區工商局昨天下班前也收到21名消費者的投訴,累積涉及金額30多萬元。由於找不到瑪花方面的負責人,目前消保委和工商只能暫時登記投訴人信息。
  記者註意到,去年11月1日,商務部發佈的《單用途商業預付卡管理辦法(試行)》正式執行,旨在全面加強對單用途商業預付卡的管理,本市去年年底也啟動了單用途商業卡的備案制度。《辦法》規定,規模發卡企業、集團發卡企業和品牌發卡企業實行資金存管制度,存管資金分別不低於上一季度預收資金餘額的20%、30%和40%。規模發卡企業、集團發卡企業和品牌發卡企業可以使用擔保預收資金的保證保險、銀行保函等方式沖抵全部或部分存管資金。這樣一來,如果發生企業跑路的消費者群體性事件,就能用這筆資金來賠付。
  然而,據記者瞭解,基本符合備案條件的瑪花纖體卻並沒有向有關部門登記備案,也沒有交納過這筆“保證金”。根據上述《辦法》規定,在規定執行後90天內未按時備案且逾期不改的企業將被處以1萬元以上、3萬元以下罰款。
  廣大消費者如何維權?
  “近年來預付卡消費的投訴有日益高發和增長趨勢,且從原來的少數人金額少演變為群體性高額化趨勢。由於發卡、用卡等渠道無立法來保護,商戶一旦出現關門等事件,消費者很難去維權。”市消保委常務副秘書長陶愛蓮表示,市消保委在今年的調研中發現了預付卡消費問題,將會把它列入今年新修訂的 《上海市消費者保護條例》中,並建議今年將修改的《消費者保護法》也納入對於發卡、用卡等方面的規定,儘快通過立法渠道保護消費者權益。
  在十多年前就開始辦理各類預付卡民事訴訟的上海匯業律師事務所律師吳冬認為,目前預付卡消費涉及各行各業,但目前相關部門制定的《單用途商業預付卡管理辦法》主要針對的是商場、超市等備案過的企業,不可能都做到備案管理,消費者在購買預付卡時必須慎之又慎。“首先,消費者要有風險意識和心理準備,認清所有預付卡消費都有風險。如果企業出事後要求維權可以通過民事訴訟上訴企業,如果企業出現詐騙等刑事犯罪,可上報公安部門介入立案。”  (原標題:瑪花預付卡無備案,未繳保證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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